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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款免稅規定

依我國現行稅法規定,營利事業或個人捐款公立學校,得視為對政府之捐贈,可列為當年度費用,且不受金額限制,故個人或營利事業單位對本校校務基金之捐贈。經本校開立正式收據者,其捐款金額不論多寡,皆可在當年度所得稅申報時全數扣抵,但超過當年度所得總額部分,不可遞延至下年度扣除。